112學年度全校外籍生大一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分發名單

一、分發學生自112年8月1日起為分發學系學生,二年級後應修科目及學分應依分發學系規定,本學期仍應依原學系規定完成相關課程。
二、若111學年度第2學期休學或退學,不符合分發資格而分發無效,無法分發至新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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