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2年3月20日起,本校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新制,調整校園防疫措施

自112年3月20日起,本校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新制,調整校園防疫措施:

  1. 依112年3月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新聞稿、教育部新聞稿及3月20日起適用之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2. 本校配合自112年3月20日起放寬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3. 考量學校多為近距離且群聚型活動,教育部建議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學生及教職員工,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到校上課上班,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4. 假別規定:
    (1) 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2) 教職員工:教職員工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如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5. 校園室外環境得免全程佩戴口罩、校園室內環境得自主佩戴口罩;惟如健康中心(衛保組)、校車、校園接駁車等比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列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之規定,仍應戴口罩。
    為維護全校教職員工生健康及降低呼吸道疾病發生風險,建議於室內空間集(開)會時持續自主佩戴口罩。
    本校將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及疫情發展之判斷,適時調整校園防疫措施,鼓勵教職員工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COVID-19疫苗施打劑次儘速進行疫苗施打,共同守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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