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獎學鯨」獎助學金

一、申請條件:
(一)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有學籍之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二)110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75分(含)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
(三)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1、家境清寒之邊緣戶。
2、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3、111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4、111年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者。
二、申請名額:全國共500名。
三、申請時間:111年9月1日至111年10月14日中午12點前,請學生依網站說明,自行提出線上申請。
四、其餘項目皆依來文之申請辦法配合宣傳並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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