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中原大學在校學生
申請日期:111年3月28日至111年6月17日止
繳交地點:教務處學生學習發展中心 維澈樓406室(中午12:00-13:30不收件)
申請方式:
1. 申請表乙份(印後填寫)
2. 證照證明文件影印本乙份
3. 繳交時,請攜帶學生證及證照正本以備核驗,核對無誤後當場歸還
注意事項:
1. 同一證照不可重複申領或已領有本校其他補助證照取得之獎勵者不可再提出申請。
2. 組合性或可累計之證照須全部取得後才可申請。
3. 證照核發日期須為111年1月至111年6月止,且考試日期當時為本校在校學生。
4. 依申請時間及證照等級作為核發優先順序。
5. 學生每學期至多以補助兩案為原則。
6.本年度獎勵金核發完畢,得提前停止受理申請,截止時間依本校iTouch公告為準,請隨時注意公告,不另行通知。
等級 | 獎勵金 | 獎勵原則 |
甲級 | 2,000元 | 政府機構舉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 政府舉辦之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通過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 國際證照專業類 |
乙級 | 1,000元 | 政府機構舉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及格 政府機構舉辦之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通過 公務人員普等考試及格 國際證照進階類 |
丙級 | 500元 | 政府機構舉辦之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通過 高中職以上畢業方能報考之證照或相當於該水準之證照 國際證照基礎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