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指導教授同意書 2024-04-25 最新消息 / 研究所 / 系辦公告 按中原大學碩士班、碩士在職進修專班修業辦法 第五條 論文指導 一、碩士班研究生應於申請學位考試前十個月須選定指導教授。 二、碩士在職進修專班研究生入學修畢12學分,填寫「指導教授申請表」送交系辦公室,完成指導教授選定手續。 三、指導教授須為本系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研究生申請聯合指導須經指導教授書面同意,向本系報備後,由校內外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或具博士學位者聯合指導。 四、每位教師指導新進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以各3位為上限;研究生由本系專任教師聯合指導時,每名以0.5位計,但聯合指導研究生以2名為上限。 五、每位教師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之指導研究生名額得流用,但當名額流用時,兩學制聯合指導之學生合計以2名為上限。 表單下載: 1、中原大學國貿系指導教授同意書 2、中原大學國貿系共同指導教授同意書 You Might Also Like 【轉知】113學年度第1學期磨課師微學分課程,收件至113年12月31日止。 2024-10-08 112-2學期 企業參訪_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陸上風力發電廠 2024-05-03 【113-1同儕精進讀書會&成績進步獎開始申請囉!!!】 202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