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一、本系系友為感念在國貿系就學時,因家境清寒而受前系主任林邦充主任資助,特設置「中原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清寒獎助學金」,以獎助家境清寒之學生完成學業。


二、申請對象為本系在籍學生(不含在職專班、交換生、各種推廣教育班學生),以學士班學生優先,且以本國籍學生優先,每學期之境外生(含陸生、僑生、外籍生)獎助金額度以不超過本國籍生之二分之一為限。


三、金額及名額:每名5,000元整,獎學金名額每學期各5名。


四、獎助學金於每學期開學後三週內公告,並於公告後三週內受理申請。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符合主管機關當年度公布之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二)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非持續性之急難事件者,以事件發生半年內有效)。
(三)父母或本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且家庭年所得114萬元以內,年利息所得2萬元以內,不動產價值650萬元以內)。
(四)失業家庭領有失業救濟金者(獎學金公告截止日前半年內有效)。
(五)有清寒證明者(且家庭年所得114萬元以內,年利息所得2萬元以內,不動產價值650萬元以內)。


五、申請本助學金者,需提交下列資料:
(一)申請書。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歷年成績單(大一及碩一新生免附)。
(四)檢具第四條各類有效證明文件、最近一年度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免附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五) 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六)未享公費及未請領其他獎學金證明(需經導師簽核)


六、審核方式:由本系綜合發展委員會審核,決定獲獎助之學生名單 (若無合適人選得不足額),再提送系務會議審核通過後發給。


七、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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